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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国家档案局局长 李明华 2015年12月11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
一、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其中,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四、税率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
问题一:哪些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一)谁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谁不属于企业所得税
又到年终关账时,税收上应注意些什么?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涉税风险?这是纳税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应缴的税费是否缴足 应对全年已申报缴纳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分析,再计算出全年的税负情况,然后与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出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适当调整账务。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应在年终时,总体计算出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纳情况。如果出现异常,应及时作相应的税收调整。该项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和合理的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该规定阐述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三个原则,即:实际发生、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其中实际发生的原则是首要原则。在实践中,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对某些费用进行计提,由于费用未实际发生,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但未来费用实际发生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减。上述项目称之为跨期调整项目,属于税法中的暂时性差异。跨期调整项目的调整,有一定的共性特征,以下对常见的跨期调整项目进行分析。 1.预提的土地增值
国令第691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
财会〔2017〕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会〔2017〕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我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 政 部2017年11月
12月1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以下为通知原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维护公众利益,深化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现就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始终不忘维护公众利益的初心,时刻牢记服务国家建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功能,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审慎推进市场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分层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挂牌公司分层管理遵循市场化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挂牌公司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全国股转
公司组织审计知识学习培训,通过这次专业培训,一方面为了拓展内审人员的知识面,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队伍的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另一方面为了新近加入内部审计岗位的人员能尽快获得国家内审机构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为企业转型升级做好人才储备。
公司新址:江油市科技路29号